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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释法丨擅自拆移公路护栏危及公路安全

2026年05月14日 12:51
 

(来源:定西公路管理局)

PART 01

案件详情:擅自拆移护栏,现场查实违法

2025 年 11 月 7 日 16 时 52 分,公路养护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G241 国道 K1764+700 处的波形护栏及 1 根立柱被擅自拆除,现场留存护栏连接螺栓未安装、立柱未重新固定的痕迹,周边还堆放有砂石料。养护站负责人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及影像资料反馈至执法部门。

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,通过现场勘验、询问笔录等方式核实:当事人为附近村民向某,因其通往自家自留地的人行小路狭窄,农机无法通行,遂擅自拆移公路护栏以开辟农机通道。该行为已涉嫌违反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执法人员依法固定相关证据,后续将按程序处置。

PART 02

这是违法行为!法律怎么说?

公路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属于保障公路安全的重要防护设备,任何人不得擅自拆移或损坏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、擅自移动、涂改公路附属设施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条第(六)项明确规定:损坏、移动、涂改公路附属设施,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,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。

据此,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,只要实施了擅自拆移、损坏公路附属设施并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,均构成违法,将依法受到处罚;造成损失或事故的,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甚至法律责任。

PART 03

为什么不能动?

护栏的作用比你想象的更大

公路护栏的安全防护功能直接关系到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,其主要作用包括:

1、防止车辆冲出路面,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;

2、引导车辆行驶方向,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;

3、提高道路整体安全等级。

一旦擅自拆除、挪动,会造成以下危险:车辆失控时无法被阻挡,容易冲出道路发生严重事故;夜晚或雨雾天气更容易酿成群死群伤事故;同时会破坏公路原有的安全设计逻辑,一处设施缺口可能导致全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显著下降,形成 “一处破、全段险” 的连锁反应。

所以,虽然只是一根护栏、几颗螺丝,实际上却是守护生命的“最后一道防线”。

PART 04

群众经常会问:我到底能不能动?

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 “公路设施能否改动” 问题,明确核心原则:公路设施不得擅自改动,确需调整须依法申请!

公路设施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护栏、立柱等防护设施;里程碑、界碑等标识设施;防撞桶、防眩板等安全辅助设施;公路标志牌、交通信号设施等引导设施;排水沟、边沟等附属工程;公路边坡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等。

任何单位或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,需对上述设施进行移动、占用、改造的,必须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,经依法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方可按规定实施。

PART 05

温馨提醒:文明施工、规范用路,人人都是安全的守护者

本案中,当事人虽在案发后及时恢复原状,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,但其行为已触及法律禁止性规定。执法部门已依法进行教育告诫并责令改正。

为切实保障公路通行安全,现向广大群众温馨提示:

1、自觉遵守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利,擅自拆移、损坏公路设施;

2、因施工、堆料、建房等活动需占用公路用地或涉及公路设施调整的,务必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,依法办理审批手续;

3、发现破坏公路设施、侵占公路用地等行为,可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。